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7月31日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受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31日-8月6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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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83110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1 | 储能舱、预制舱制作项目 | 昌吉高新区科技大道9号(租赁徐工海虹)院内1号厂房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