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奇台县废弃砂坑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填埋场)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奇台县废弃砂坑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填埋场)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报告表
工程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吉布库镇达坂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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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24年8月29日-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