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吉木萨尔凹陷吉34-吉41井区油藏评价井工程(吉木萨尔县区域)(第一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吉木萨尔凹陷吉34-吉41井区油藏评价井工程(吉木萨尔县区域)(第一批);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吉庆油田作业区;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27日之后(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纪辰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