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及提升泵站老旧设备设施和外排管网更新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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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 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及提升泵站老旧设备设施和外排管******委员会以克发改发〔2024〕24******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纬一路。
2.项目规模: 该项目更新改造南郊污水处理厂格栅机、外输水泵、污泥脱水机、曝气转碟、轴流泵等设备设施42台套;改造市政3号和4号污水提升泵站集水池共2座,更新外排泵、格栅机、流量计、潜水搅拌器、强排风机、阀门等设备设施 20 余套;更新南郊污水处理厂 DN900外排管网2300米,改造市政3号污水提升泵站DN500收集管网300米;以及顶管穿越2处和配套污水检查井、分水井、改线井等。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及提升泵站老旧设备设施和外排管网更新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编制)、材料设备(采购、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调试等)、土建施工(含相关的检验、检测及地基处理)、试验及检查、性能试验、考核验收、完成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工作及配合完成国家要求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备案、环保、水保、安全、档案等所涉及到的专项验收),直至竣工验收、移交,实现设计全部功能所发生的全部内容。凡与本次工程相关的设计、新增或改造及需恢复的工程内容均由中标方负责,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工期、试运行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项目工期: 284天
工程投资额: 5994.33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满足下列要求之一即可:
要求1、 [设计] 综合类资质 (综合类资质) 甲级;
要求2、 [设计] 市政行业 (行业资质)或 (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
要求3、 [设计]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 (专业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证书或高级技术职称证书;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新成立的公司无需提供)
2、投标人业绩要求满足以下其一即可: 1)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市政公用工程业绩是指:单标段施工合同额不低于2500万元(含25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工作内容须包含给排水或污水处理设备安装),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及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签署日期为准。
2)施工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市政公用工程业绩是指:单标段施工合同额不低于2500万元(含25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工作内容须包含给排水或污水处理设备安装),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及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签署日期为准。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市政公用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工程投资估算价不低于2500万元(含2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工作内容须包含给排水或污水处理设备安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及设计合同(合同内须证明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500万元或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日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今),以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完成的类似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市政公用工程业绩是指:单标段施工合同额不低于2500万元(含25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业绩,工作内容须包含给排水或污水处理设备安装)。(业绩证明资料:①如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及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签署日期为准。②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姓名及身份)
4、投标单位在克拉玛依市公共交易网上投标时上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保持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本项目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责任和权利。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1日到 2024年12月11日
2.获取方式:请到克拉玛依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2日 11:00
2.递交方法:请到克拉玛依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TPBidder递交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2日 11:00
2.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3.开标地点:克拉玛依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七、其他公告内容
(1)克拉玛依市长期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针对整治重点,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行业乱象问题及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990-******。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克拉玛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2024年11月21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990-******。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克拉玛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建设局 | ******有限公司 |
地 址: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胜利路33号 |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天山区人民路38号1栋21层07号 |
联 系 人:郝杰、沈小琳 | 联 系 人:田释月、张曼 |
电 话:******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